附件浙江省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流程指引一、學校集體決策學校應當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在與家長委員會或家長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集體決策,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采購年級、款式、套數、件數、質量要求、限價、供貨企業服務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啟動家長采購意向征集。二、征集采購意向面向學生家長征集采購意向,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學生家長同意后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家長表決結果要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開。三、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新建校除外),具體負責校服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議決策應當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確定校服供貨企業,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3種:一是校服選用組織委托第三方采購代理機構公開采購確定供貨企業模式;二是校服選用組織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模式。 用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輕松解決校服信息混亂、難管理的問題!福建學校校服軟件定制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山西學校校服備案系統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助力學校實現校服信息的數字化管理!
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備函〔2023〕2號各設區市教育局: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規范校服選用采購,建立長效機制,提升校服質量水平,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合法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管理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各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的監管保障工作機制,負責轄區內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中小學校等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存在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行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級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意見,明確管理職責和工作分工;制定校服選用和采購辦法,明確采購流程、采購評審要素以及采購合同范本等。各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美育作用。要健全工作機制,實行信息公開,聽取專業組織和人員意見建議,提高校服選用采購的規范性、科學性、專業性,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努力構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選用管理制度。二、規范校服選購全過程管理1.嚴格執行標準。校服選用采購嚴格執行國家標準,采購合同中必須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2.堅持自愿原則。校服選用采購堅持學校自愿開展、學生和家長自愿購買的原則。學校組織開展校服選用要深入論證,并與廣大家長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校服選購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和家長自愿購買校服,允許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3.明確選用模式。校服選用采購主要有三種模式:校服選用組織(由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家長、學生、社會等組成)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采取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鼓勵采取“多校聯合、一校為主”的方式開展校服招標采購;校服選用組織自主確定供應商;校服選用組織組織所有同意購買校服的家長投票確定供應商。各地各校可結合實際選擇其中一種模式,具體按照《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見附件1)實施。4.加強采購管理。 學校校服軟件定制,根據學校特點量身打造,提升校服管理滿意度!
財庫〔2019〕38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采購單位的指導,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嚴格執行標準各地各選購校服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明確要求生產企業嚴格執行《中小學生校服》(GB/T_31888)、《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_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_31701),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采購單位在驗收時,要及時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隨機抽樣送到有資質的法定質量技術機構(優先送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機構)檢驗,相關送檢費用不得向學生家長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以備復查復驗。要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注重知識產權保護,防止學生家長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維護校服特色和學生的權益。四、堅持自愿原則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統一著裝上學。要切實承擔校服管理主體責任。 校服備案軟件,快速處理備案信息,讓學校校服備案不再是繁瑣的任務!學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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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濫用行力,妨礙異地供貨企業進入本地市場,設置特定條件歧視中小企業,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四、優化選用管理在校服選用采購工作中,堅持“兩個自愿”原則。學校遵循自愿開展原則,進行深入論證,加強信息公開,征詢家長意見,做到公開、透明、規范操作。確定選用校服的學校須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和家長遵循自愿購買原則,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倡導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模式,共同推動綠色發展。校服選用采購堅持“適宜、實用、夠用”原則。學校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和套(件)數等,堅決化、化傾向。校服征訂應當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的意見,確保選擇過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輕家長經濟負擔。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構建具有學校特色的校服檔案。五、加強采購管理校服采購原則上以每3年為一個時段進行采購,畢業年級不得組織采購校服。使用非財政性資金進行校服采購的,學校在校服采購工作中要征詢家長意見,制定或完善采購操作程序,全程公開采購過程,做到公開透明、規范操作。 福建學校校服軟件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