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的方法有:換填墊層、預壓地基、壓實地基、夯實地基、復合地基、注漿加固等。復合地基包括:振沖碎石樁和沉管砂石樁復合地基、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旋噴樁復合地基、灰土擠密樁和土擠密樁復合地基、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柱錘沖擴樁復合地基、多樁型復合地基等。2)地基施工前準備工作基坑開挖至設計高程后應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驗收;發現巖、土質與勘察報告不符或有其他異常情況時,由建設單位會同上述單位研究確定處理措施。處理地基施工前,需要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地基處理方法的適用性和處理效果。地基處理的施工方案一般包括:地基處理方式的選擇,材料、配合比,施工工藝和順序,施工參數,施工機具,地基強度及承載力檢驗方法;地基基礎為復合地基的,施工方案一般包括:成樁工藝,材料、配合比,施工參數,施工機具,承載力檢測要求。程設計既要滿足當下需求,又要具備適應未來技術迭代的靈活擴展性。嘉興環保工程工程設計
沉管灌注粧施工可選用單打法、復打法或反插法。單打法適用于含水量較小土層,復打法或反插法適用于飽和土層。(1)沉管灌注樁成樁過程為:樁機就位—錘擊(振動)沉管—上料—邊錘擊(振動)邊拔管,并繼續澆筑混凝土—下鋼筋籠,繼續澆筑混凝土及拔管—成粧。(2)施工要求:1)粧管沉到設計標高并停止振動后應立即澆筑混凝土。管內灌滿混凝土后應先振動,再拔管。拔管過程中,應分段添加混凝土,保持管內混凝土面不低于地表面或高于地下水位1?1.5m。2)樁身配鋼筋籠時,初次次混凝土應先澆至籠底標高,然后放置鋼筋籠,再澆混凝土到粧頂標高。3)沉管灌注樁全長復打樁施工時,初次次灌注混凝土應達到自然地面,復打施工應在初次次饒筑的混凝土初凝之前完成。初打與復打的樁中心線應重合。上海邊坡治理工程施工商業設計重人流引導,借中庭等吸引顧客,優化商鋪可達性與展示。
混凝土基礎的主要形式有條形基礎、單獨基礎、筏形基礎和箱形基礎等。混凝土基礎工程中,分項工程主要有鋼筋、模板、混凝土、后澆帶混凝土及混凝土結構縫處理等。高層建筑筏形基礎和箱形基礎長度超過40m時,宜設置貫通的后澆施工縫(后澆帶),后澆帶寬不宜小于800_,在后澆施工縫處,鋼筋必須貫通。(1)工藝流程:鋼筋放樣—鋼筋制作—鋼筋半成品運輸—基礎墊層—彈鋼筋定位線—鋼筋綁扎">鋼筋驗收、隱蔽。(2)完成基礎墊層施工后,將基礎墊層清掃干凈,用石筆和墨斗彈放鋼筋位置線。(3)按鋼筋位置線布放基礎鋼筋。(4)綁扎鋼筋。(5)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
綜合管廊一般分為干線綜合管廊、支線綜合管廊、纜線綜合管廊三種干線綜合管廊用于容納城市主干工程管線,采用單獨分艙方式建設。干線綜合管廊宜設置在機動車道、道路綠化帶下。支線綜合管廊用于容納城市配給工程管線,采用單艙或雙艙方式建設。支線綜合管廊宜設置在道路綠化帶、人行道或非機動車道下。纜線綜合管廊采用淺埋溝道方式建設,設有可開啟蓋板但其內部空間不能滿足人員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納電力電纜和通信線纜。纜線綜合管廊宜設置在人行道下。綜合管廊覆土深度應根據地下設施豎向綜合規劃、行車荷載、綠化種植及當地的冰凍深度等因素綜合確定。綠色設計用光伏、雨水回收等,減少能源依賴與環境影響,踐行可持續理念。
通常由支護樁、支撐(或土層錨桿)及防滲帷幕等組成。排樁根據支撐情況可分為懸臂式支護結構、錨拉式支護結構、內撐式支護結構和內撐-錨拉混合式支護結構。當以上支護方式都不適合時,可以考慮采用雙排樁形式。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適用于可采取降水或止水帷幕的基坑。除懸臂式支護適用于淺基坑外,其他幾種支護方式都適用于深基坑。施工要求有:(1)灌注樁排粧應采取間隔成樁的施工順序,已完成澆筑混凝土的樁與鄰樁間距應大于4倍樁徑,或間隔施工時間應大于36h。(2)灌注樁頂應充分泛漿,高度不應小于500mm;水下灌注混凝土時混凝土強度應比設計樁身強度提高一個強度等級進行配制。(3)灌注樁外截水帷幕宜采用單軸、雙軸或三軸水泥土攪拌樁;截水帷幕與灌注樁排粧間的凈距宜小于200mm;采用高壓旋噴粧時,應先施工灌注樁,再施工高壓旋噴截水帷幕。可持續發展目標要求設計兼顧當下需求與未來發展,預留技術迭代升級空間。紹興工程設計
地下空間設計解決采光等問題,用于停車場等,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嘉興環保工程工程設計
夯實地基可分為強夯和強夯置換處理地基。強夯處理地基適用于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黏性土、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強夯置換適用于高飽和度的粉土與軟塑?流塑的黏性土等地基上對變形要求不嚴格的工程。一般有效加固深度3?10m。施工要求有:(1)強夯置換處理地基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強夯和強夯置換施工前,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每個實驗區面積不宜小于20mX20m。(2)強夯處理地基夯錘質量宜為10?60t,其底面形式宜為圓形,鍵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確定,鍾底靜接地壓力值宜為25?80kPa,單擊夯擊能高時取高值,單擊夯擊能低時取低值,對于細顆粒土宜取較低值。錘的底面宜對稱設置若干個上下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宜為300?400mm。(3)強夯置換夯錘底面形式宜采用圓形,夯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宜大于80kPa。(4)當場地表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時,宜采用人工降水或鋪填一定厚度的砂石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5)施工前應查明影響范圍內地下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護。(6)夯實地基施工結束后,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和采用的施工工藝,待土層休止期結束后。 嘉興環保工程工程設計